项目名称 盛智公司塑料包装容器制品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2306-420950-04-01-500835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扩建后生产规模5000吨/年,内容包括挤吹机生产线6条、制盖机生产线3条、注塑机生产线4条、吹瓶机生产线2条、吹塑机生产线1条、以及切口机、测漏机、贴标机、臭氧机、打包机等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5400平方米。
建设地点 湖北省-孝感市-孝感高新技术开发区 湖北省孝感市孝汉大道38号银湖科技产业园37栋49栋 建设性质 扩建
行业类别 工业/轻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750 环保投资(万元) 40
建设单位名称 湖北盛智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孝感市孝汉大道38号银湖科技产业园37栋、49栋
邮政编码 432000 环评单位名称 孝感高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时间 2024-02-29
公告开始日期 2024-02-29 公告结束日期 2024-03-06
公示名称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盛智公司塑料包装容器制品扩建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712-2702612,0712-2581873通讯地址:孝感市槐荫大道7号
公示部门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不涉及土建工程。你公司应做好设备安装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降低施工期对外环境的不良影响。 (2)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吹塑、注塑、塑化、挤出有机废气。项目生产车间为洁净车间,吹塑/注塑/塑化/挤出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吹塑、注塑、塑化、挤出过程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合理设置排水管网,做到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邓家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后,进入邓家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合理布置设施分布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并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该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5.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和排污许可规范要求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