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详情
共聚生化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废塑料转让公告
公告编号 | 2024[8787]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02 16:3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12-02 16:3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03 13:15:00 |
竞价会编号 | 2024112500186308 |
转让方名称 | 共聚生化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所在地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2369-昆山综保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依法注册登记并存续经营; 2.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转让方确认时间后,需根据转让方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看样; 4.成交后,需按公告内容和双方约定安排人力\车辆\工具等及时完成打包\清运; |
保证金 | 1000元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废料类型 | 数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交易方式 | 图片 | 品质鉴定信息 | 标的描述 |
废塑料 | 普通废料 | 5000 千克 | 来源于塑料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塑料,主要成份: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塑料,苯乙烯-丙烯腈(AS)塑料,聚丙烯(PP)塑料,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切片(PET)塑料,饱和聚酯(PCTA)塑料,聚甲醛(POM)塑料等. | 公开竞价 | 3-实物照片.jpg | 品质报告.pdf | 废塑料来源于塑料制品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主要成份为塑料材质可以回收利用,该批废塑料货物属于海关保税货物,回收厂商拍下需要配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遵守海关对进出卡口管理规定。1.意向受让方具有标的物的回收资质且具备禁止进口固体废弃物相关的环评报告书(营业执照回经营范围需要体现清洗或造粒)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定约后,需按转让方要求安排人力\车辆\工具并及时对货物进行打包\清运 5.标的物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受让方须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6.通过平台竞价程序产生受让方后,受让方须依法履行环保部门相关审批程序,被批准后方可定约和提货。7.意向受让方应当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合理评估自身是否符合交易条件及是否符合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回收。8.如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环保批复转移无法完成所涉交易取消、合同解除、违约等原因使交易未能正常进行的,若受让方构成违约没收保证金,并由违约方承担再次降价拍卖的价差及各项费用。9.特别提示:图片为部分样品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看样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敲红色公章);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了解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
竞价方式 | 竞单价 | |
起拍价 | 2元/千克 | |
签约样本 | 暂无 | |
平台联系方式 | 张女士,联系电话见网站左侧导航栏业务电话或者微信小程序最下方。 | |
项目描述 | 废塑料来源于塑料制品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主要成份为塑料材质可以回收利用,该批废塑料货物属于海关保税货物,回收厂商拍下需要配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遵守海关对进出卡口管理规定。1.意向受让方具有标的物的回收资质且具备禁止进口固体废弃物相关的环评报告书(营业执照回经营范围需要体现清洗或造粒)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定约后,需按转让方要求安排人力\车辆\工具并及时对货物进行打包\清运 5.标的物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受让方须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6.通过平台竞价程序产生受让方后,受让方须依法履行环保部门相关审批程序,被批准后方可定约和提货。7.意向受让方应当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合理评估自身是否符合交易条件及是否符合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回收。8.如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环保批复转移无法完成所涉交易取消、合同解除、违约等原因使交易未能正常进行的,若受让方构成违约没收保证金,并由违约方承担再次降价拍卖的价差及各项费用。9.特别提示:图片为部分样品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看样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敲红色公章);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了解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 |
注意 | 1.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约。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