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德清关停一家塑料制品生产企业

   2021-10-15 8640
导读

近日德清查处了一起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案并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请往下看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发现当事人违规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

近日

德清查处了一起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案

并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请往下看





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发现当事人违规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属于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产品。经统计,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违规生产的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200万只,货值金额达10万元。







当事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行政处罚。

本案是“禁塑令”施行后,查处的首家虽有生产许可证但在2020年12月31日后违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案件,考虑到新《行政处罚法》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并未对其从重处罚。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政策解读




2020年1月1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施行,其中第三类淘汰类二、落后产业(九)轻工16、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2020年12月31日)(注:2020年12月31日指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淘汰)。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其中第二点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四)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虽然当事人有生产许可证,且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8月8日,但自国家政策规定当事人生产的一次性泡沫饭盒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被淘汰,当事人就不得生产一次性泡沫饭盒,否则则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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