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5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上午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详见2021年11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1-058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11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1-059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1-05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26日(周五)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1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对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审议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1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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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11月25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207524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李繁联 梁芳
联系电话:0317-2075245
联系传真:0317-2075246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